山东省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优化营商环境,正式出台了16条针对性意见。这些政策措施的核心在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通过一系列简政放权、减负增效的举措,切实为建筑企业松绑减负,激发市场活力,推动行业向工业化、数字化、绿色化转型升级。
此次推出的意见聚焦于减轻企业负担、优化审批流程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鼓励科技创新等多个关键领域。在简政放权方面,山东将进一步精简建筑工程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,压缩审批时限,推行告知承诺制和电子化审批,让数据多跑路、企业少跑腿。例如,对部分低风险工程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程序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承诺制办理,大幅提升审批效率。
在减轻企业负担上,意见明确要求规范工程价款结算,严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,同时清理规范涉企收费,降低企业在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占用成本。政策还鼓励推行工程担保制度,以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,直接缓解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。
意见大力支持建筑业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。通过鼓励应用BIM(建筑信息模型)、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、新模式,推动行业工业化转型和数字化升级。对绿色建筑、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,将在审批、财税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,引导行业向低碳环保方向发展。
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,山东将建立协同监管机制,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,实行差异化监管。对信用良好的企业,在资质办理、招投标、监督检查等方面给予便利;对失信行为则实施联合惩戒,营造公平竞争、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。
这一揽子措施的出台,标志着山东在深化建筑业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上迈出坚实步伐。通过简政放权做“减法”,加强服务与创新做“加法”,旨在从根本上提升山东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,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随着各项细则的逐步落实,山东建筑业有望迎来更高效、更规范、更具活力的发展新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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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19 08:20:21